中訊證研防非宣傳月 | “內部消息”成誘餌 騙取錢財為目的
為積極響應證監(jiān)會關于做好“5·15投資者保護日宣傳活動”工作部署,不斷增強投資者金融素養(yǎng)和風險防范意識,提升自我保護能力,學習貫徹新《證券法》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,在福建證監(jiān)局等單位指導下,中訊證研持續(xù)開展投資者宣教活動。
案例:“內部消息”成誘餌,騙取錢財為目的
投資者張某接到電話,對方聲稱自己是國內知名私募基金公司,擁有大量的“內幕信息”,有“高手”負責操盤,保證會獲得大額收益。張某經介紹上網瀏覽了該公司網站,看到網站上公布了大量股票研究報告和行情分析,認為該公司非常正規(guī)、專業(yè),便同意接受該公司的咨詢服務并繳納了6000元服務費。事實上該公司只是個皮包公司,不具有證券投資咨詢資質,張某繳納的服務費也打了水漂。
風險提示:
不法分子的辦公場所往往就是租賃的一個小房間,甚至隱藏在居民樓中。其雇用一些對證券市場一無所知的“業(yè)務人員”通過事先準備好的“話術”對投資者進行欺詐,騙取錢財。投資者在參與證券投資咨詢服務活動時,一定要提高警惕,不要盲目輕信所謂的“專業(yè)機構”和“內幕消息”,接受投資咨詢服務時一定要核實對方的資格,明確對方身份,選擇合法機構和有執(zhí)業(yè)資格的專業(yè)人員。
案例:偽造身份加微信,實為薦股騙錢財
某證券公司收到下轄分支機構反映,一些不法分子謊稱是該公司員工(甚至冒充該公司真實員工信息)申請?zhí)砑涌蛻粑⑿?、QQ等社交工具,或者邀請客戶加入偽造的證券公司客戶微信群、QQ群(如“XX證券VIP服務群”“規(guī)避風險交流群”),向客戶發(fā)送或冒充其他客戶在群內散布非法薦股信息。該公司立即通過官網、微信公眾號、行情交易終端等渠道向投資者告知該事,進行風險提示,避免客戶受騙。
風險提示:
客戶在同證券公司及其員工溝通、交流時,應當認準公司官網、微信公眾號、營業(yè)部等官方渠道,若同不認識的員工聯(lián)系、交流,應通過營業(yè)部或者該公司全國統(tǒng)一客服電話等途徑核實員工姓名、員工號等信息,提高警惕,拒絕各類非法薦股信息,謹防上當受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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